share on
經修訂的「連續性合約」規定將於2026年1月18日起適用。
立法會於2025年6月18日通過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草案》,修訂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下「連續性合約」規定的工作時數(工時)門檻。
相關修訂包括:
- 將每星期的工時門檻由18小時降低至17小時;以及
- 提供另一個以指定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的方法,如僱員某星期的工時及緊接過去三星期的合計工時達68小時,則即使該星期的工時少於17小時,該星期亦被視為在連續性僱傭期內(俗稱「468」規定)。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草案通過表示歡迎。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次修訂降低「連續性合約」規定的工時門檻,並在計算工時方面加入彈性,減少僱員因偶爾在某星期工時低於門檻便中斷連續性受僱的情況,讓僱員更容易享有全面的僱傭權益,包括法定假日薪酬、有薪年假等。
發言人補充:「修訂後《僱傭條例》的其他條文會繼續如常應用,僱員現時享有各項法定權益的資格維持不變,已符合現行『連續性合約』規定的僱員不受影響。」
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將於2025年6月27日刊憲。經修訂的「連續性合約」規定將於2026年1月18日起適用。
share 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