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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主可獲政府全額資助新增的6日婚假工資。
台灣由2026年10月1日起,將有薪婚假由8日增至14日,給予僱員額外6日假期,以營造鼓勵僱員結婚成家的友善職場環境。
根據同步修正發布的《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》,政府將全額資助新增的6日婚假工資。
僱主依法支付僱員工資後,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勞保局)申請第9至第14日的工資補助。
僱主必須於支付僱員婚假工資後2年內,經網上、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向勞保局申請補助。
勞動部表示,此舉旨在推動企業打造兼顧工作與家庭幸福的勞動環境,方便僱員有更充裕時間籌備婚禮與成家事宜,同時透過工資補助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的薪資負擔。
根據現行規定,僱員應自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, 3個月內請休完畢婚假。經僱主同意下,可延長請休期限至1年內。在新制14日婚假下,請假可由勞僱雙方約定以日或以小時為申請單位。
當局亦就新舊規定銜接過渡期的安排作闡釋。
新制14日婚假實施前已登記結婚的僱員,如依規定得請的原有8日婚假尚未請完,且仍處於得請婚假的限期內,婚假日數可按新法規定由8日延長至14日。
如僱員於新制實施前已登記結婚並已請休完原有的8日婚假,該婚假將被視為已行使完畢,因此新規定將不適用,相關僱員亦不會獲增加6日婚假。同樣地,即使僱員未請休婚假,但若已超過規定請休期限,新規定亦不適用。
當局提醒僱主,請婚假是勞工的法定權利,如僱員依規定提出證明文件,僱主即應依法給假。
違法者可被罰款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。
圖片來源/台灣勞動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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